日期:2022-02-25 15:35
装材料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二)包装材料和标签由专人保管,专库储存; (三)按照生产批次进行生猪产品包装; (四)包装后的生猪产品标签或标识与产品保持一致,且不易脱落,内容符合国家规定。
第五十二条【贮存管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生猪产品贮存管理制度,填写并保存产品出入库记录: (一)生猪产品贮存库应当保持整洁、通风,温度、湿度符合产品贮存要求; (二)不同批次的生猪产品应当分开存放; (三)未能及时出厂(场)的生猪产品,应当采取冷冻或者冷藏等必要措施予以储存;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