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2-25 15:35
施。
第二十八条【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要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配备与设计屠宰能力相适应的病死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采用的处理方法符合《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及相关国家要求。
第四章 宰前管理
第二十九条【生猪供货者评价制度】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加强对进厂(场)生猪的采购管理,建立生猪供货者评价制度,全面评估生猪供货者(包括生猪养殖场户、生猪经纪人、委托人等)的资质和生猪疫病防控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编制合格生猪供货者名录,做好评估记录和保存。 生猪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