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5年)
日期:2022-02-23 16:21
重大动物疫情时对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要安排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相关信息及时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免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
  (五)评估免疫效果。各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将常规监测与随机抽检相结合,加强对免疫效果的监测与评价工作。对畜禽群体抗体合格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养殖场,要及时组织其开展补免。对开展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养殖场,要定期对其开展抽查,确保免疫效果。
  六、监督检查
  (一)切实落实免疫责任制。对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
6/11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8/26 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