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5年)
日期:2022-02-23 16:21
,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免疫主体,承担免疫责任。有关单位和个人应自行开展免疫或向第三方服务主体购买免疫服务,对饲养的动物实施免疫接种,并按有关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确保可追溯。
  四、职责分工
  市农业农村委负责制定本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免疫方案),并组织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组织各区农业农村委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免疫方案,保证免疫密度。
  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开展养殖环节强制免疫效果评价;持续跟踪病原变化和流行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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