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2-22 16:07
日起启运的来自加拿大的禽及其相关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启运的来自加拿大的禽及其相关产品要加强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放行。
三、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加拿大的禽及其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四、来自加拿大的进境船舶、航空器等运输工具上卸下的动植物性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除害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五、对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加拿大的禽及其产品,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六、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