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关于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的通告
日期:2022-02-22 15:15
质量合格证明,实物和票证信息相符,货物票证同行同查,对销售凭证信息不全、实物和票证信息不符的视为进货查验义务未履行。
  八、在我市上游批发市场已经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的,下游生产经营单位可不再重复检测,批发市场快速检测合格报告可以作为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索取留存。
  九、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配合监管部门的执法检查、食品安全快速抽样检测和监督抽检。
  十、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规违法使用禁限用农兽药、非食品原料、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以及违法熏蒸、掺杂掺假、抽检不合格、伪造票证、拒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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