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8号(关于进口智利牛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日期:2022-02-21 10:25
等)。完成清洗、修整后的可食用牛副产品不得与非食用产品在同一区域内加工。向中国出口的可食用牛副产品必须按产品种类单独包装,有专门区域存放并明显标识。
  5.生产过程卫生控制。生产加工企业应制定可食用牛副产品微生物监测计划,保存记录并定期分析微生物监控数据。可食用牛副产品生产过程的卫生控制应符合相关微生物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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