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8号(关于进口智利牛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日期:2022-02-21 10:25
的烫洗车间);冻结间温度应控制在零下28℃以下;冷藏贮存库温度应控制在零下18℃以下。可食用牛副产品冻结时间和终产品中心温度要求应与同品种牛肉产品保持一致。可食用内脏预冷后,其中心温度应当保持3℃以下。设施清洗用热水温度不应低于40℃,设备消毒用热水温度不应低于82℃。运输工具应符合卫生要求,并根据产品特点配置制冷、保温设施。
  4.加工后对产品的要求。可食用牛副产品在冷冻和包装前需经过充分的清洗、修整,并确认其表面清洁,无病变组织、分泌物、伤斑、脓包、淋巴结,无粪污、胆污、其他异物(塑料、金属、残留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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