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
日期:2022-02-17 16:42
生猪生产信息,并按照要求配合开展产能调控工作,同时依法优先享受相关生猪生产支持政策。省农业农村厅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挂牌工作。
  2.建立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对年出栏5000-9999头或能繁母猪存栏3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以及广东省现代化美丽牧场(生猪)、省级以上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生猪)、省级以上生猪核心育种场(简称三场),且用地、生态环境保护、动物防疫等手续完备,自愿申请加入并通过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的,报请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后挂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其中各项手续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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