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
日期:2022-02-17 16:42
户)的比例,采用因素法将国家下达我省的规模猪场(户)保有量目标,分解下达到各地级以上市(见附件1)。
  (二)分级建立产能调控基地
  各地要依托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对规模猪场(户)数量进行动态监测,重点监测其生产经营变化情况。
  1.建立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对年设计出栏1万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户)和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且用地、生态环境保护、动物防疫等手续完备,自愿申请加入并通过省农业农村厅审核的,报请农业农村部批准后挂牌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挂牌猪场每月要及时准确报送存栏、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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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