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2-17 16:05
系方式报我厅。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2月11日
(省农业农村厅联系人:潘康锁,029-87317266;省农检中心联系人:朱弘,029-87312998)
2022年陕西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
一、抽样范围
相关市(区)及省农检中心组织监督抽检时,要明确抽样和检验责任,抽检对象要涵盖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对兽药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抽检时,重点抽取非辖区内兽药生产企业的产品(全省监督抽检任务数量详见附件1)。兽用抗菌药抽检比例不得低于40%;蛋禽用兽药抽检比例不得低于20%;水产、蚕、蜂用兽药产品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