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陕西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2-02-17 16:05
检。重点抽检兽药生产经营问题较多、诚信较差企业的产品。抽检时应提高样品覆盖面,覆盖尽可能多的标称生产企业。

  二、任务分工
  (一)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承担部级跟踪检验和兽用生物制品监督抽检的抽样任务;组织开展2022年计划实施中发现和检测的假、劣兽药查处工作;及时向农业农村部报送监督抽检和假劣兽药查处情况。
  (二)宝鸡、咸阳、铜川、汉中、安康、韩城等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辖区兽药质量监督抽样,并于规定季度的第一个月20日前将样品送至省农业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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