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陕西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2-02-17 16:05
布的补充检查方法进行测定。
  监督抽检中发现新的尚无检测方法的非法添加药物时,省农检中心要第一时间报告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四)结果判定要求。检验结果不符合兽药国家标准、含量无法测定等情形的样品,判定为不合格;改变处方添加其他药物成分等情形的样品,判定为假兽药。在上报检验结果时标明相关信息。

  五、检验报告送达和结果报送
  (一)报告送达。省农检中心应及时将不合格产品的检验报告报送我厅。我厅在收到检验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产品的检验报告送达被抽样单位所在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被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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