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陕西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2-02-17 16:05
进行现场核实。核实内容包括二维码追溯情况(能否查到生产企业信息、批准文号信息、入库/出库信息等)、购买方式、供货单位、人员和联系电话、进货时间、进货数量等,上述内容应在抽样单上标注,并经双方签字认可。同时,复印购货凭证,包括发票、收据或结算单等,留存备查。
  抽取的样品应当按照其规定的贮藏条件进行储运,特殊管理兽药的储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抽样时应确保抽取的样品为完整包装,不打开原包装。每一个抽检的样品必须是同一批次生产(批号相同)。抽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注射用粉针剂50瓶(支),2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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