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21〕356号)
日期:2022-02-11 11:49
,市农业农村委适时引导联盟成员合理调节产能,缓解生产周期波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监测预警。市农业农村委及时发布生猪生产监测信息,向各区、有关单位反馈能繁母猪存栏量等月度数据变化情况。各区要在人员、经费和平台等方面,支持完善生猪生产和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强化监测数据采集、分析和形势会商,及时、准确掌握生产和供应情况,视情况启动相应政策措施。
  (二)加大政策支持。针对市场波动、自然灾害或突发疫病等因素可能导致本市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大幅减少或生猪养殖连续严重亏损的情况,制定出台生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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