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21〕356号)
日期:2022-02-11 11:49
警工作常态化,定期发布监测动态信息。
  2. 黄色区域:产能大幅波动。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量的90%95%和105%110%区间(含90%和110%两个临界值)。启动相应调控措施,与市场调节共同作用,促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回归到正常区间。
  情形一:能繁母猪存栏量大幅减少。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量的90%95%区间(含90%的临界值)时:一是加强监测预警。强化能繁母猪存栏量监测调度,及时发布监测动态信息,引导市场预期,增加能繁母猪饲养。二是启动增加产能调节机制。引导和督促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减缓淘汰能繁母猪,增加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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