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21〕356号)
日期:2022-02-11 11:49
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为核心调控指标,坚持预警为主、调控兜底、及时介入、精准施策的原则,落实生猪稳产保供。逐级压实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分级建立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构建上下联动、响应及时的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

  二、调控能繁母猪存栏量
  (一)确定能繁母猪保有量
  以本市下达给各区2021年生猪存栏目标的10%为基础,确定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以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的90%为标准,确定最低保有量(见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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