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21〕356号)
日期:2022-02-11 11:49
价格指数保险等政策,建立稳定本市生猪产能的长效机制。各区要按照《上海市市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21〕4号)的要求,严格实施生猪、能繁母猪和仔猪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要积极协调金融机构扩大和增加对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企业的信贷投放,同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贴息支持。各区可结合实际出台调控生猪产能的相关政策措施。
  (三)抓好疫病防控。落实动物防疫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监管和生产经营者主体等三方责任。强化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实行闭环管理,及时堵塞漏洞。扎实推进口蹄疫、高
10/19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5/15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