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云南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2-02-11 11:36
抽样、检验分离管理制度,提高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的抽检比例,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规范采样、严格检验、严厉查处、及时报告,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省动物卫生监督所要配合做好不合格产品(企业/经营户)的后续处理工作,要对各州、市兽药的抽样进行指导,给予抽样单位在兽药可追溯、二维码查寻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省兽药饲料检测所要给予各检测机构在检测参数、标准品方面提供支持和指导。
  (二)加强技术培训。各地要严格按照《兽药监督抽样规定》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性规定》等要求,加强抽样人员和检验人员的技术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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