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云南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2-02-11 11:36
督抽检的假、劣兽药的查处工作;及时向农业农村部报送省级监督抽检和假劣兽药查处情况。各州(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定本辖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对本辖区假、劣兽药的查处工作。各州(市)农业农村局承担本计划抽样工作。省兽药饲料检测所和昆明、曲靖、红河、大理、昭通、楚雄、保山、文山等8个州(市)兽药检测机构承担本计划检验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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