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1-28 19:07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屠宰、加工、销售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病死、毒死、死因不明,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禁止屠宰的畜禽。
第二十三条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对检疫、检验出的病害畜禽及其产品作无害化处理。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对病害畜禽以及生猪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费用和损失,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有关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并结合本地实际予以适当补贴。
第二十四条 畜禽屠宰的检疫及其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畜禽产品经营与管理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