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日期:2022-01-28 19:07
遵守国家规定的其他操作规程、技术要求和畜禽屠宰质量管理规范,严格执行消毒技术规范:
  (一)畜禽屠宰前,应当停食静养;
  (二)畜禽放血前应当冲洗体表,清除血块污垢,宰杀后放血时间充分;
  (三)屠宰用水应当保持清洁卫生,烫毛池应当定时更换用水,冷水池应当保持长流水;
  (四)宰后胴体应当悬挂于通风、阴凉、清洁的场所,不得被有害、有异味的物体污染;
  (五)屠宰过程中,畜禽产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盛放,不得落地,废弃物应当专门存放、处置,不得污染环境;
  (六)胴体及脏器不得带有血、毛、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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