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1-28 19:14
省高平市农业农村局接到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查结果通报,称当地村民姬某某生产销售的茄子检测不合格。经调查,姬某某在茄子种植过程中使用蔬菜禁止使用的农药氧乐果。高平市农业农村局随后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查处。2021年3月,姬某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支付赔偿金1000元。
二、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查处范某某使用蔬菜禁止使用农药乐果种植豇豆案
2021年6月,浙江省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会同鄞州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抽检时,发现当事人范某某在豇豆种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