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日期:2022-01-27 18:14
农业农村部关于《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fgslfc@163.com
  4.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畜禽废弃物利用处,邮政编码:10012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7日。
  农业农村部
  2022年1月27日
  附件: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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