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通知
日期:2022-01-26 17:07
定实施惩戒。
  六、工业和信息化部、银保监会将视情组织开展现场抽查,发现存在骗保骗补等行为的申报企业,将向社会通报曝光并按规定实施惩戒,同时暂停该地区或中央企业下一年度首批次保险补偿申报工作。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承保保险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采取监管措施。
  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鞠伟 010-68205770 刘一浪 010-68205565
  银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 薛雨 010-66286575
  线上申报系统技术服务 王小军 010-88559177

  附件:2021年度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有关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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