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通知
日期:2022-01-26 17:07
请。用于享受过保险补偿政策的首台套装备的材料不在本政策支持范围。
  四、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组织本地区或所属企业做好申报工作。保费补贴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申报形式采用线上申报,网址https://xclcygx.miit.gov.cn。
  五、有关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做好初审工作,现场核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杜绝骗保骗补等行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初审意见请于2022年2月28日前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初审中发现申报企业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向社会通报,并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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