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设置的意见
日期:2022-01-25 16:43
设置程序,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程序进行审查把关、现场验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后新设立的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逐级上报,纳入农业农村部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系统,实行统一管理。
  本《意见》尚未涉及的其他事项,参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施行。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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