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设置的意见
日期:2022-01-25 16:43
备不少于2人的标准,足额派驻官方兽医,对屠宰的生猪实施检疫。
  六、明确供应范围。小型生猪定点屠场点生猪产品的供应范围原则上限于所在乡镇及其相邻周边乡镇,具体范围由县级人民政府进行明确。支持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延伸产业链条,推进养宰销一体化发展。对实行地方猪养殖、特色化养殖、品牌化经营的跨区域年养宰销2万头以上的一体化企业,其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生猪产品可在自有肉品专卖店内销售。
  七、规范设置程序。新建、扩建、迁建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应按《湖南省畜禽屠宰场审批程序指南》(湘农发〔2021〕3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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