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1-25 16:43
超过设置数量的,应合理撤并,逐步减少。未达到设置数量的,应从严控制。
三、严格设置标准。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设置条件应符合乡村规划、动物防疫、生态环保、肉品品质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现有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不符合设置要求的,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定进行处理。新建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年设计屠宰能力应在2万头以上,对辐射人口数量少的边远山区可适当放宽。
四、提升发展质量。积极组织开展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标准化创建。新建屠宰场点内实行待宰、屠宰、肉品销售分区管理和机械化屠宰,净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