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1-14 16:47
风、排气装置,及时排除污染的空气和水蒸气。空气流动方向应从清洁区流向非清洁区。
第二十八条 车间内应有适宜的自然光或人工照明,照明光泽不应改变加工物本色,亮度满足检疫检验人员和生产操作人员的需要。
第二十九条 应建有与屠宰能力、生产工艺和产品要求相适应的产品贮存库,库内温度、湿度控制应当达到产品贮存要求,应当保持清洁、整齐、通风,有防霉、防鼠、防虫等设施。
第三十条 应配有监控设备且正常运转,对入场查验、待宰挣养、检疫检验和产品出厂等关键环节实时监控。
第五章检验检疫
第三十一条 应设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