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5-30 14:58
执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该《准入条件》,以鲜葡萄或葡萄汁为原料生产葡萄酒产品(不包括葡萄酒原酒)的新建企业(项目),其年生产能力应不低于1000千升;新建葡萄酒原酒生产企业(项目),其年生产能力应不低于3000千升;以购入葡萄酒原酒(包括进口葡萄酒原酒)为原料生产葡萄酒产品的新建和改扩建企业(项目),其年生产能力应不低于2000千升;新建酒庄酒生产企业(项目)年生产能力应不低于75千升。同时,鼓励现有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合理整合资源,采取措施改造升级,实现规模经济。
《准入条件》还要求自有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