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1-07 09:25
按有关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确保可追溯。
(三)做好经费支持。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要求,对国家确定的强制免疫病种,中央财政切块下达补助资金,统筹支持各省份开展强制免疫、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疫病监测和净化、人员防护,以及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购买防疫服务等。
(四)开展宣传培训。各省份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的宣传力度,提升养殖者自主免疫意识,提高科学养殖和防疫水平。要制定动物免疫病种的免疫培训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