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猪屠宰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
日期:2022-01-06 15:27
求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检验室以及生猪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
  (三)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
  (四)有经考核合格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
  (五)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以及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
  (六)有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或者无害化处理委托协议;
  (七)应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第六条【信息化建设】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要求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在网站上公布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的要求、审查流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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