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1-04 16:40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银保监会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牧发〔2021〕24号)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农牧发〔2021〕27号),更好发挥政策调控的保障作用,稳固我省生猪基础生产能力,有效防止生猪生产大幅波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保障猪肉基本自给为目标,建立预警及时、措施精准、响应高效的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不断提升生猪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