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明年3月1日起施行
日期:2021-12-30 15:13
动物防疫,是指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诊疗、净化、消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以及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
  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完善运作机制,制定并组织实施动物疫病防治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配备官方兽医等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兽医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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