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12-29 10:17
项目标和重点任务的顺利实施,《规划》提出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加强部门协同和央地协作,充分发挥专家、研究机构和智库作用等,鼓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加快实施智能制造,形成系统推进工作格局。
二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加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对智能制造领域的投入,鼓励产业基金、社会资本加大投资,积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三是提升公共服务能力,鼓励各方建设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研究发布行业和区域智能制造发展指数。
四是深化开放合作,加强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