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印发 《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日期:2021-12-27 16:26
监控。制定实施年度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增加兽用抗菌药残留监测范围、频次,及时掌握风险因子,定向开展监管执法行动。
  4、开展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协助农业农村部实施年度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开展耐药性监测,提升耐药性风险管控能力。
  (三)支持兽用抗菌药替代产品应用
  5、支持兽用中药产业发展。及时宣传国家创新的有关兽用中药准入政策,鼓励支持兽用中药生产企业研发新型中兽药,将兽用中药生产企业纳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范围,享受农产品加工相关支持政策。
  6、遴选推广替代产品。依托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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