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12-27 16:26
动。可优先安排《全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治理的重点畜禽品种养殖场(户)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其他畜禽品种养殖场(户)同步统筹开展。建立工作情况调度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推动解决。各市(州)畜牧管理部门及时汇总本辖区畜禽养殖减抗工作实施进展情况,并于每年11月10日前将有关情况报省局,11月底前,省局向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报送全省工作进展情况。
(三)抓好落实。根据本辖区养殖实际情况,参照《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指导原则》(附件1),指导推动养殖场(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