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通知
日期:2021-12-27 15:02
训,指导养殖场(户)准确理解填报要求和指标含义。农业农村部门要以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肥料化利用为重点,按照畜禽粪肥还田要求和标准,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指导,鼓励采用低成本、低排放、易操作的粪污处理工艺。
  四、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畜禽废弃物利用处 郝志鹏
  电话:010-59191353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农村生态环境处 陈婧
  电话:010-65645733
  附件:1.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参考模板)
     2.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参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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