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12-24 16: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信阳中院或法院)已于2021年11月20日裁定受理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英农业或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为管理人,负责重整期间的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为顺利推进华英农业重整工作及提高重整效率,保障华英农业重整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