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 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12-14 15:03
负责)
  (十二)强化能效标准引领。科学确定石化、有色、建材等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明确目标方向,突出标准引领,严格能效约束,组织一批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开展节能降碳技术示范应用,提高行业节能降碳水平。推动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加大节能力度,加快工业节能减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加大能耗标准制修订、宣贯推广工作力度,建立动态提高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机制,完善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28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5/19 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