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印发《山东省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 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2021-12-07 17:13
1.3 仪器设备;
  5.1.4 工作人员;
  5.1.5 工作计划及总结。
  5.2 对所有的档案应实行分类管理。
  5.3 所建档案应规范、齐全。
  5.4 原始记录与报告档案保存期限应为 6 年以上。
  附件2
  第三方兽医检测机构建设要求
  1 总体要求
  1.1 实验室资质
  实验室应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认可且在有效期内;检测能力范围应包含非洲猪瘟检测项目。
  1.2 实验室位置
  符合生物安全II级实验室要求,处于一个相对封闭的区域。
  1.3 实验室面积面积不少于200 m2。
  1.4 非洲猪瘟检测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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