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印发《山东省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 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2021-12-07 17:13
管理、检测工作开展情况、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情况。
  第二十六条 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辖区内企业自检实验室和第三方兽医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抽检,包括开展非洲猪瘟检测技术培训、检测结果核查等。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 2021 年 12 月 15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6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1.企业自检实验室建设要求
  2.第三方检测机构实验室建设要求
  附件1
  企业自检实验室建设要求
  1 总体要求
  1.1 实验室位置
  远离生产区和生活区;处于一个相对封闭的区域,与其他区域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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