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兽药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1-11-04 11:01
社会公示,并依据公示反馈意见拟定复审报告报农业农村部。

第六章 兽药标准物质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负责标定和供应兽药国家标准物质。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可以组织相关兽药检验机构、兽药生产企业及研究机构协作标定兽药国家标准物质。
  第二十六条 申请人在申请新兽药注册和进口兽药注册时,应当根据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需要,提供制备该兽药国 家标准的标准物质所需原料。
  兽药国家标准制定与修订涉及新标准物质的,标准起草单位应积极与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协调,同步完成标准物质 候选物的筛选与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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