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11-02 11:27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的内容和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生猪屠宰企业和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和建设验收、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基本条件
(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排污许可等证明文件。
(二)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近两年内无生猪屠宰违法行为。
(三)近两年未发生肉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人畜共患病疫情。
(四)年设计屠宰量在50万头以上(内蒙古、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