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意见
日期:2021-10-29 16:04
力宣传动物疫病净化工作进展和成效,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氛围。
  (五)开展净化评估。农业农村部组织制定有关评估标准规范和评估程序,开展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公布和动态调整国家级净化场名单。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并公布名单,组织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场申报。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动物疫病净化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管理制度,巩固扩大净化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动物疫病净化工作。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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