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10-22 15:30
畜牧法修订草案今天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围绕完善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畜禽产品有效供给等方面作出规定。
为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精神,修订草案规定,经过人类长期驯化和选育而成,遗传性能稳定,有成熟的品种和一定的种群规模,能够不依赖于野生种群而独立繁衍的哺乳纲或者鸟纲驯养动物,可以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为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强化主体责任,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