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10-19 10:26
与成品出厂不得共用一个大门,场内不得共用一个通道。
第十三条 活畜运输车辆出入口处应设置与门同宽、长4m,深0.3m的消毒池,并配备活畜及产品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专门区域。
第十四条 建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并符合卫生要求待宰间、隔离间、急宰间、屠宰间、实验(化验)室、官方兽医室、化学品存放间、无害化处理间(暂存间)等功能区域布局与设施应满足生产工艺流程和卫生要求。
第十五条 厂房与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具有与屠宰能力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满足生产作业、设备安装维修、采光与通风要求。
第十六条 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