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山东省牛羊集中屠宰审查办法(试行)》 和《山东省家禽集中屠宰审查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1-10-19 10:26
章 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 应当建立下列制度:入场登记查验、停食静养、屠宰车间管理、清洗消毒、肉品品质检验管理、检验检测设施设备使用管理、产品出厂及不合格产品召回、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无害化处理、生产设备管理等制度。
  第三十七条 屠宰车间显著位置悬挂家禽屠宰操作工艺流程图和检疫检验工序位置标识。
  第三十八条 应建立产品追溯体系,配备网络、电脑和打印机等开展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出证的相关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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