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0-14 11:13
染防治水平,实现环境保护和畜牧业协调发展。
  二、切实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主体责任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按照《条例》强化部门监管。环境分局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农业农村局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各镇(办)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属地监管工作。落实镇办、村组日常监管责任和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公开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强化监督检查,依法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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